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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好消息:个人养老税收优惠政策真的来了!

发表于2016-02-24

个人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这部分收入有望延迟纳税,到了提取养老金的时候再交税?民众期待已久的这一政策变化可望在年底成为现实。

个人养老税优年底前将落地

11月29日,社科院社保研究主任郑秉文教授在一场公开主题演讲中表示,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改革在今年底呼之欲出,个人养老税优政策在今年年底之前也将落地。

郑秉文教授长期参与人社部多项制度研究,他的发言再次确认了两大政策的进展。如果真如他所言,我们将能很快体会到以下变化:

一、基本养老金的运营更加市场化,增加,现有结余能支撑更久。目前基本养老金方向仅限于银行存款和购买国债,保持3%左右率;已经实现市场化运作的企业年金,方向涵盖货币类、固收类、权益类和另类产品,从2007年以来年均率7.87%。二者差别不止一倍!

二、不久后,个人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这部分收入有望延迟纳税,到了提取养老金的时候再交税。这将鼓励更多人提前规划自己的养老账户。

养老金入市资金6000亿

对于养老金入市,市场期待已久。今年8月27日发布的《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》明确,股票、股票基金、混合基金、股票型养老金产品的比例,合计不得高于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30%。

按照前期可能实现市场化运作的规模为2万亿来算,入市资金为6000亿。

另外办法还规定,养老基金资产参与股指期货、国债期货交易,只能以套期保值为目的;在任何交易日日终,所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、国债期货合约价值,不得超过其对冲标的的账面价值。

个人养老险税优政策具体怎么操作?

2012年,时任上海市金融服务室主任方星海近日在2012陆家嘴论坛期间表示,推出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,初步方案是个人1个月可以买1000元钱左右的税延型养老保险。

根据当时的方案,上海个人延税型养老保险方案将产品定为契约型,产品形式为型、分红型保险;采用EET(购买阶段、资金运用阶段,在养老金领取阶段征税)的税收递延模式。

3年过去了,养老险税延方案的变化无从得知,但业内人士对即将出台的个税递延养老保险产品形态做了简单猜想。

养老保险从广义上,可以有契约型和信托型两种形式,契约型是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签订相关保险合同,风险双方共同承担,而信托型则完全由投保人自己承担。根据目前为止讨论过的方案来看,采用契约型可能性大。

这是因为,结合2014年实施的企业年金个税递延缴纳的税收政策(员工缴费部分,在不超过本人工资计税基数的4%标准内,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),政府应会避免出台重复的税优政策,且考虑到该产品定位于养老体系的第三支柱,所以未来个税递延养老产品定位于契约型产品的可能性较大。

在个税优惠上,一种可能是每月固定额度优惠,一种是与个人的计税基数百分比挂扣。

延税缴纳方式,存在两种可能性:一种为一次性扣除方式,即投保人延迟缴纳个人所得税,这是2012年上海讨论稿中建议的税收收取方式;另一种方式为分期扣除方式,即类似于企业年金中如果采取分期领取的情况下对个税递缴的规定。

针对不同群体,方案可能设置不同缴费方式,例如单位代办投保、本人自行投保等。

对于领取条件,通常国内养老产品的领取条件设置为退休、领取日前全残/身故或者移民。但是如果要求增加产品的灵活性,也可能会参考国外的退休前提前领取而补缴税款设计。

我国养老金基本情况

中国现行的养老金体制分为三个支柱,目前的情况:

支柱,基本养老金结余从2009年1.32万亿增长到2014年3.56万亿,年均增长34%;

第二支柱,企业年金积累从2006年910亿增长到2014年7689亿,年均增长93%;

第三支柱,2014年个人年金保险保费收入2822亿;2001-2014年均增长17%;累计约为1万亿(不含储蓄性养老).

支柱基本养老金存在僧多粥少、过低的问题;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存在覆盖面不够大的问题;第三支柱是个人年金,依靠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,由于税收优惠政策,激励不足。详见昨日《职工养老金已现赤字!60、70、80后养老金在哪里?》

上述两项政策的落地,将使得我国养老金的支柱和第三支柱迎来重大改革,我国养老金改革进入“深水区”。

发表于2016-02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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